家住巴南花溪的何先生告诉本社记者,称他在近期被招商银行的第三方催债公司强烈要求:必须立刻全额偿还包括年化78%利息在内的12余万元人民币欠款,否则就会将其告上法庭。
何先生告诉记者,在今年年初他因生意资金链出现了问题,而这时正常使用多年的招行信用卡突然告知他的临时取现额度提升到了7万元。为了给员工发工资,何先生决定先将其透支了出来。
“那个月本来应该有有40多万的货款到账,结果后来王某带着钱跑了,而且外面还有好几笔钱没收起来”,据何先生说,就这样他的资金链一下就断了,确实没办法一下拿出12万元人民币偿还。“一开始我晓得资金出问题了,就和招商银行的总行协商,能否分期并暂停利息和滞纳金,但是他们那边非常强硬,要求必须全款还,滞纳金利息不能减免也不能暂停”。
为了还款,何先生说他到处借债,终于在8月份筹得了数万元并打入账户。本以为可以稍微缓解压力的何先生没想到,在近期他接到了朝天门派出所的电话,告知他“招商银行委托的第三方追债公司以他涉嫌信用卡诈骗报案”要求配合调查。
何先生说,当他到派出所后才发现,他欠款的金额竟然又涨到了12万余元,接近13万。而其中滞纳金占了60%的比例。记者算了一个账,根据金额推算招商银行的滞纳金收取比例为每月5%,而信用卡逾期利息为每天0.05%,这样一来何先生欠款的年利息就应该是5%×12+0.05×365=78.25%。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律保护24%内年化,允许24%-36%自愿支付,超过36%无效。也就是说,招商银行要求何先生偿还的利息已经超过了国家法律规定的两倍以上,为此记者咨询了重庆市某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
周律师称,像何先生这样的情况,通常都是欠款人与银行协商解决,可依据法律和银行规定免除滞纳金与部分利息。而且滞纳金属于惩罚性的经济制裁,通常只有国家监管机构有权收取,而银行并不在此范畴之内。此前水电气费的滞纳金也基本取消,且央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2017年1月1日所有银行都不得再收取滞纳金。
但何先生称:他听从朝天门派出所办案警察的建议,多次主动联系招商银行与第三方追债公司,请求减免滞纳金与利息,并把本金作分期处理。但招商银行总部以已全权委托第三方公司为由,不予具体答复;而第三方公司则坚称,根据银行的规定,滞纳金、利息绝对不能减免,分期更不可能,并多次暗示只有何先生立刻全额还款,才会到朝天门派出所撤销报案。
后记者通过何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了第三方追债公司,他们拒绝透露具体的信息,并表示他们的一切流程都是合理合法,并得到了招商银行的授权;而招商银行客服反馈,表示他们对此并不知情,需要上级部门来解释。
事后,记者通过某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信用卡第三方追债公司员工了解到。第三方追债公司帮助银行追债,可获得相当比例的追债提成,并且追回欠的款滞纳金的大部分也会归追债公司所有。所以,通常第三方追债公司都不愿与欠款人协商。只是不同银行的规则不同,提成比例有高有低,招商银行就属于较高的银行之一。
截止发稿,招商银行与所委托的第三方追债公司依然拒绝协商,而何先生则表示:不管是否会被告上法庭,自己都不会欠债不还,只是希望招商银行能考虑到法律规定和他的情况,能同意进行协商。
更多内容请关注专业金融服务平台——小卡同时为您提供更多银行信用卡的优惠信息、信用卡指南、信用卡攻略,让您更好地使用信用卡。